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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网络教育
考务公告
2020年9月远程教育本科层次全国“统考”分阶段报名8月8日开始,报满为止!
2020-07-30 16:47   审核人:   (点击: )

统考是全国统一组织的针对网络教育本科学员进行的考试,与到校参加的期末考试是不同的。本科层次学员(专升本)学员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才有资格取得毕业证也就是说即使在学校参加的期末考试的所有科目合格也不能毕业,只有统考的《大学英语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2门课合格才能毕业。

考试地点在指定的电大、奥鹏考点,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随机抽题。

宝鸡市的考点是宝鸡市教育中心和宝鸡工贸学院,其他地市的报名地点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学员可自由选择本省的考点,在外省考试需提前向学习中心提交申请异地考

考试时间是每年的6月、9月、12月,每年有3次考试机会;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考


一、统考考试时间

9月份统考考试对象:2003批次及之前批次所有本科层次的在籍学员

考试形式:闭卷、上机考试

考试时间:9月12日——1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本次统考全国可报考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8月8日9:00-8月11日09:00 只允许1809批次(含)前学员报名

8月11日9:00-8月15日17:00 任何本科层次学员都可以报名

因有名额限制,报名人数较多,报名时网络会非常卡,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

坚持刷新页面,直到报名成功为止!!!

报名网址    

http://www.cdce.cn   需选择”网院考生入口

http://server2.cdce.cn/student/

http://server3.cdce.cn/student/

考点选择建议:就近选择本地市考点,宝鸡地区有2个考点。


首次报名学员特别提示

在报名前必须注册关联信息如遇无法关联无照片等情况请务必在8月8日报名前联系学习中心解决问题!

三、异地考和免考办理

跨省报名申请时间:截止2018年10月17日

异地考(非陕西省参加统考)请于2020年8月2日之前本页下载异地考申请表,并发送至52095952@qq.com,并在班主任处登记。


免考申请截止时间:已网站通知为准,具体要求【点击此处链接查询


四、其他相关时间

准考证下载开始日期2020年9月2日 ,

成绩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8日

成绩复查日期:2020年10月19日—11月19日


五、复习资料点击此处链接查询



特别提醒

从2018年开始,对报考统考后有缺考行为的考生,缺考科目的报考次数将限定为3次(不含本次缺考,但含以后的缺考)。


了解详细报名步骤,请继续阅读......



第一步:首次报名,注册关联信息

                                                                                                                 


第二步:再次登录,核对个人信息,进入“报考信息添加”




第三步:选择考点


宝鸡考点1:宝鸡市教育中心(行政中心)

宝鸡考点2:宝鸡市工贸学院(宝福路,学习中心附近)

陕西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乘坐3路、48路“刘家窑”站下车往西再走300米即到。(离学校比较近)

第四步:选择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提示:可以自由选择考试时间)


第五步完成网上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统考问题解答汇总        
 
 

>>>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在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

1.“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名”此政策从哪批次入学学生开始生效?

答:从2018年春季入学学生开始生效。

2.请举例说明新生入学后,最早可报考统考批次。如,201803/201809批次学生。

答:本科生入学12个月后方可参加统考。例如:201803批次的新生可参加2019年4月份统考(通常1月底到2月初开始考试报名, 具体以计划为准),201809批次的新生可参加2019年9月份统考(通常6月份开始考试报名,具体以计划为准)。

>>>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今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

1.缺考即为弃考?弃考行为的具体界定以及判定的依据。

答:报考后未参加考试,即缺考就被认定为弃考。

2.考生报考后,因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能否制定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如提前报备或取消预约。

答:报考成功,无论何种原因未参加考试的都认定为弃考。

3.弃考考生对于3次的限定,是否包括弃考当次?请举例说明。

答:从2018年4月统考开始,所有考生只要一次弃考,弃考科目就只能再有3次报考机会(含以后的弃考)。

4.对弃考考生的考试科目限定,是否只限定弃考科目的考试次数?

答:只限定在弃考科目的考试次数。

5.集体报考考生,未参加考试的,视为弃考,考生以非考生本人报考行为申诉,纠纷如何处理?

答:报考单位代替学生报考时要慎重考虑,应充分反应考生个人意愿。否则造成违反考生本人意愿的弃考由报考单位承担责任。

6.同一批次报考多科目,其中一科被按作弊处理,考生放弃其它科目考试,是否也按弃考处理?

答:不按弃考处理。作弊当批次所有统考科目成绩无效,暂停考生所有需统考科目两次报考资格。

>>>报考缴费采取限定日期、限定考试轮次、限定学籍、限定考试次数和限定人数的约考方式。在各次约考时间内,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如报考总名额约满,将提前结束各次报考时间。

1.限制人数,是指全国报考的总人数还是具体分配各个考点报考人数?

答:从2018年4月统考开始,按全国报考计划,总科次报满即关闭报考系统。

>>>忘记账号密码。

答:请致电189 9170 1679联系王老师

附件【异地报考申请模板.xls已下载
附件【考生个人网上报考、缴费操作指南.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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