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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陕西省高校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流程
2019-12-31 08:30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等文件规定,学生学籍注册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高考录取时的原始数据保持一致,原则上不予变更。因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不全或无正当理由者,不予变更。

一、属于招生过程填涂错误的

根据文件规定,学校在学籍注册中发现录取数据有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

二、属于在校期间姓名生僻字、身份证重(错)号变更的需提供:

1、《陕西省高校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2、新身份证复印件和扫描件;

3、旧身份证复印件和扫描件;

4、户口本复印件和扫描件;

5、学信网学生学籍信息截图;

6、高考(中考)准考证(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7、五年一贯制学生需提供省级招生部门录检表及中学学籍档案;

 姓名变更的,除提供1至5项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

 8、本人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名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

 身份证号码变更(或双重户口注销)的,除提供1至5项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

9、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双重户口注销证明);

10、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提供医院出具的原始医学出生证明。

三、身份证号码涉及跨省变更的,需由所在院校核实无误后,上报正式文件进行说明。

以上所涉及材料的原始证件都需扫描,电子文档按"材料序号_证明材料名称_本人姓名"的方式命名,压缩成.RAR或.ZIP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52095952@qq.com。


附件【陕西省高校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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